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透析用A浓缩液(钾离子含量为2.5mmol/L)采购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医院目前使用山东威高肾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厂家的透析用A浓缩液(钾离子含量为2.5mmol/L)已全部用完,特此申请再次购买。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血液透析及血液透析滤过治疗中低钾血症患者(透析病人个体化治疗),满足少部分处于低钾血症病人。需要使用钾离子含量为2.5mmol/L的透析液。科室目前透析设备包括费森尤斯4008S及5008、尼普洛NCU18及威高DBB系列三种机型。自2021年至今,使用的A浓缩液均为山东威高肾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产品,均适配以上三种机型。该产品离子浓度稳定,未出现过病人不适及机器堵塞等不良事件,微生物检测不超标。且该浓缩液达到超纯要求,内毒素小于0.03EU/ml。且桶装液的容器无增塑剂。因此2024年向我院物资处提出了增规申请(该产品与我科室现用的4种浓缩液均为同一厂家,同一注册证)。同一厂家供货优势,可有效减少因使用不同厂家浓缩液产品后,机器出现故障(如 结晶堵塞,微生物超标等),责任归属,划分不清。从而保证临床的运行稳定性和兼容性。所以,希望増规该产品。
天津益康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山东威高肾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的唯一授权商。故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综上,结合以上情况,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须从“天津益康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本项目所需的透析用A浓缩液(钾离子含量为2.5mmol/L)。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天津益康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唯一供应商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96号研发楼2006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工作单位和职称:详见附件。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 2025 年 4 月 24 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25 年 4 月 29 日
七、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附件:论证资料SZX-ZCB-2025-059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透析用A浓缩液(钾离子含量为2.5mmolL)采购项目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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